近日,雷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管中队在207国道巡逻时,发现一辆起火的皮卡,民警及时将火扑灭,消除了安全隐患,为群众挽回损失,受到事主的高度赞扬。
2月22日22时许,交警大队交管中队民警驾驶巡逻警车在207国道巡逻时,在某村路口发现一辆载着货物的皮卡车停在路边,右侧后轮胎冒出浓烟、蹿出火苗,事主站在路边不知所措。
由于车上没有灭火器,巡逻民警立即将车上饮用水先往起火点倾倒,同时用手将路边的沙土覆盖在着火点处。此时,奋勇分局一名民警路过该路段,也合力将沙土和水持续覆盖着火部位。不到5分钟便将火势扑灭。
经现场查看,该车起火原因是车辆轮胎爆裂后,轮毂与道路摩擦起火。巡逻民警做好现场的车辆故障警示标志,让事主在安全地段等待维修人员后,继续投入到路面巡逻工作中。
广大车主要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,加强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修理,保持车辆的良好运行状态。常备灭火器,普通汽车推荐装载1kg干粉灭火器和1l的水基型灭火器。行车前一定要认真检查车辆,消除安全隐患。行车途中,如发现烟雾或闻到焦糊味等,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,开启危险报警灯及时停车检查。如发现车辆起火,要迅速疏散车内人员,并第一时间报警。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,可以利用车载灭火器等灭火。
打击违法 需要警察
救助群众 需要警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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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对火情
警察蜀黍同样义不容辞
为蜀黍们点赞!